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九日通過,民國一一三年移民行政特考增列需用名額三十五名,以應用人機關實際需求,連同原公告名額,本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一百一十三名,包含二等考試五名、三等考試八十四名、四等考試二十四名。
考試院表示,一一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七十八名,包含二等考試五名、三等考試五十九名、四等考試十四名。
為應用人機關內政部移民署勤務安排及業務需要,考試院指出,九日通過增列需用名額計三十五名,包含三等考試二十五名、四等考試十名。
考試院說,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本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一百一十三名,包含二等考試五名、三等考試八十四名、四等考試二十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