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將於今年六月一日發布施行,經發局說,中央這次修正重點在增加危險物品動態申報機制,廠內如有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業者要確實申報,並做好危險物品的管理,工廠違反申報義務時將先處罰鍰再限期改善,罰鍰金額上限提高為五百萬元。
經發局說,包括「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於今年六月一日發布施行,中央修正重點包含增加危險物品動態申報機制,要求工廠負責人即時更新廠內危險物品變動資訊;並提高最低保險金額為現行一倍,總保險金額提高至七千二百萬元,以增加對第三人之保障。
另外,「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工廠違反申報義務時,將先處罰緩,再限期改善,工廠負責人罰鍰金額上限提高為五百萬元,以要求工廠負責人重視申報作業。
經發局長林榮川表示,災害發生經常是由日常疏忽的細節所引起,藉由本次中央修法的機會,呼籲工廠業者應確實申報及管理危險物品,自主檢討工廠安全並推動防災措施,一定人數或規模的公司工廠應自主成立民防團隊,定期演練,完善災害應變機制,以讓工廠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更有保障。
經發局說,將協助中央政策推動,以公文通知業者自主檢核,並透過台南市總工業會、工業會等相關單位,協助轉知會員如廠內有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務必依「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等規定,每年一月和七月底前進行網路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