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徐義雄、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一一一年七月巡查龍井區海線土地有不正常堆置廢棄物情形,派員執行空拍,循線查獲林姓承租人涉嫌重大。經查證,堆置的廢棄物為農業塑膠膜(農膜)及廢塑膠混合物,經判定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的行政刑責後,通報台中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表示,透過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小組平台運作,地檢署指揮在去年四月六日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分別前往新竹縣、彰化縣、台南市及台中市等地執行搜索及稽查;現場在空地及廠房發現大量農膜及塑膠等廢棄物約一百公噸,查扣堆高機兩台,地檢署四月十八日偵查終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提起公訴。

檢方掌握林姓承租人以環保名義回收廢棄農業塑膠膜(農膜)及廢塑膠,透過再利用製程抽取塑膠粒從中牟利,大量非法收受農膜及塑膠等廢棄物,非法堆置於台中市龍井區承租的空地及廠房。環保局發現違法堆置情事後,林姓承租人再將廢棄物輾轉移至台中市清水區及嘉義縣竹崎鄉等地廠房非法堆置,嚴重汙染附近環境甚鉅。

環保局長陳宏益說,警環等機關組成聯合查緝機制多年,無論是農業或事業單位產出廢棄物等,務必要交由合法的清除處理機構清理,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政刑責,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