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河川地遭回填營建廢土 承租人連同7交通業者送辦

南投縣國姓段河川地去年遭傾倒回填營建廢土,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獲多部曳引車載運營建廢土傾倒,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南投縣阮姓男子向河川分署承租位於國姓鄉國姓段河川地種植作物,卻供人亂倒營建廢土、廢鐵等,河川巡查人員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七業者多輛曳引車載物品進入卻空斗離場,承租人及七業者依廢棄物清理法送辦。

南投環保局去年十一月間接獲水利署河川分署巡查人員報案,指在國姓鄉國姓段的河川地,有遭堆置及回填廢土情形,隨即會同當地派出所到場勘查,發現該河川地除被回填堆置大量營建廢土,也摻雜有廢鐵及塑膠等廢棄物,傾倒面積約二千七百平方公尺,經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有七家交通公司所屬多部營業曳引車行經案發處聯外道路,且車斗載運物有清空跡象,研判已傾倒至現場。

環保局指出,該河川地係由阮姓男子於一0八年開始承租,用於種植作物,約去年十月下旬疑以土改良需求為掩護,提供傾倒回填營建廢土,且七家交通業者經查皆無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

環保局指出,案發河川地屬河川分署管理,當時出租用於種植作物,依合約規定承租人不得有違反環保法規行為,阮男卻將承租土地提供不明業者回填堆置營建廢棄物;土地承租人阮男、七家交通公司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後續由南投縣警察局埔里分局調查,近期移請南投地檢偵辦。

環保局長李易書說,加強查緝水利、農業用地非法棄置及回填營建廢棄物,民眾若有土地整地或填土改良需求,須向農業機關、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取得許可,勿聽信廠商「免費填土」謊言,或為謀利而同意提供土地回填營建廢棄物,查獲可處一年至五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