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延役拚解套 核管法無共識 立院擇期再審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十日審查國民黨立委提案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該委員會召委柯志恩說,排審核管法草案,就是要讓我們的能源多一個選項,新政府不能嘴上說不缺電就沒問題,但是會議詢答的過程中,仍有許多不同的意見,為了凝聚更多核能安全的共識,只好擇期再審。

依現行法令規定核電廠執照有效期間為四十年,如果要申請換照,需要在效期屆滿前五到十五年前提出,各委員版本皆為撤除年限規定,放寬換照申請,若能通過,將為目前將停機的核三廠解套。

藍委萬美玲質詢時表示,此修法是為了核電延役留下機會,是幫民進黨政府解套,但能不能延役還是操之在核安會手上,若修法通過,核三廠一號機有沒有延役的條件與空間?

核安會主委陳東陽表示,後續台電還要準備延役報告,並視機組營運狀況做必要的設備更新,接著送到核安會來審查,至少就要一、二年,所以有無延役空間無法評估,還是要等台電報告。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在答詢時表示,現在提這個法令就有其價值意涵指向存在,這件事情是把過去的限制拿掉,不過拿掉後還是要做各種評估,也確實有評估的空間。

召委柯志恩在臉書發文表示,現在只要提到「核能」各部會就開始互踢皮球,經濟部說能源規劃是國發會、國發會又說自己只是幕僚單位、核安會也說只負責核安問題,核能似乎變成三不管、無政府狀態。

柯志恩說,看到閣員立場的搖擺,相信也讓民進黨立委感到錯亂,若不繼續擁抱非核價值,豈不打臉過去的堅持?只好口徑一致、反對到底,要求閣員擁核的說法必須校正回歸,核電廠的延役修法,更是觸碰不得的逆鱗。

柯志恩也表示,這次會議詢答的過程中,仍有許多不同的意見,為了凝聚更多核能安全的共識,只好擇期再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