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勞保局表示,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除雇主每月為勞工提繳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六的退休金外,勞工自身也可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的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依勞保局最新統計顯示,到今年五月底為止,自願提繳人數為一百一十二萬六千零八十七人,占整體提繳人數百分之十四點八七,已經創下歷年新高。
勞保局呼籲,勞工可儘早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提繳時間越長,可領取的退休金也越多,建議學生打工族或初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及早參加。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也可於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勞工朋友可選擇以口頭或書面向雇主表達自願提繳的意願,由雇主向勞保局申報,並由雇主每月向勞工收取自願提繳金額繳納至勞保局。勞工自願提繳率一年內最多可調整兩次,且可隨時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停止提繳。
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除可提前建立儲蓄習慣,增加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累積金額,自願提繳金額每年還可參與分配投資運用收益,請領時享有不低於依當地銀行兩年定期存款利率所計算的保證收益保障。此外,自願提繳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享有賦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