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每年補助鄉內各校十萬元,作為活動及設施經費;若出國參賽交流,每四年還可額外申請十萬元補助一次,但因出國費用龐大,不足部分校方多半會再對外尋求贊助。鄉代會發函公所,請公所日後辦理轄內國小出國補助案時,應要求檢附外界捐款的明細表,以免學校出國比賽形同「玩樂」,以為學生圓夢為由向外界募款,卻有中飽私囊之虞。
鄉長李勝雄表示,公所對學校的補助款是統一的,不管是體育、音樂還是其他交流,出國補助二十萬元,每四年最多補助一次,其他行程則是十萬元,每年編列的總補助預算約一百萬元。以金額來說,公所的補助款其實不多,單一學校出國動輒需要數百萬元,學校可以爭取到外界資源應給予肯定。
鄉代會主席李元亮說,國小理應重視基礎課業,但有學校過度發展課業外學習,還每年都辦出國活動,對外募款金額龐大,捐款單位、金額明細及用度,未公開透明,實在不妥。
地方教育人士則說,各校核銷方式不同,也曾公布所有明細,但有部分捐款人為善不欲人知,希望校方不要公開。針對外界募款一般直接匯入學校或家長會帳戶,不太會進入私人帳戶;另以學校立場,每年出國學生不同,參賽或交流也是開拓國際視野教育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