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六日晚間就法律專業提出京華城容積獎勵案的法律觀察,他說,京華城容積獎勵的適法性是本案的重要爭點,讓證據說話 ,不要司法迫害、政治追殺,同時,也應針對高雄國賓飯店改建獲高達一一四二%獎勵容積率等明顯違反常規的獎勵容積率案件全面啟動調查。
翁曉玲表示,柯市府核給京華城獎勵容積率八四0%的處分是否合法?這是關鍵爭點。亦即,本案的法律依據,究應適用《台北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的規定?或是准用「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五條」授權內政部所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的容積獎勵規定?
翁曉玲表示,此案法律適用依據的爭議,勢必牽動未來司法判決的結果。監察院雖於今年一月曾對本案提出糾正案,認為北市府不應逕行援用內政部所定之獎勵辦法,但監察院的法律見解,法院未必會接受,尚待法院解釋認定。
原則上個案容積獎勵核給與否及該給多少比例,依法乃由各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以合議制、採多數決的方式作成決議。翁曉玲說,台北市政府當初通過京華城容積案時,都委會應有委員二十一人,當次會議在場委員有十七位、四位請假,會議記錄中未見委員有反對意見。
他強調,讓證據說話,不要司法迫害、政治追殺。一般來說,縣市首長對委員會作成的決議,都會予以尊重,若無證據足以證明,首長有對個案下指導棋或首長明知違法而刻意推翻都委會之決議等情事,實不應隨意推定其有圖利之嫌,否則未來縣市首長都不敢核公文了。
翁曉玲說,依法行政是法治國的基本原則,任何行政官員都應該遵守法令規範。如果縣市首長或公務員「明知」違背法令而圖利自己或他人利益,因而獲取利益,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四款」圖利罪,自當嚴懲。
都市計畫與都市更新涉及層面廣泛,牽涉龐大金額與利益,其結果不僅影響企業,更會對一個都市的發展、市容與市民造成長遠的影響。翁曉玲指出,期待司法檢調機關不僅針對京華城案進行調查,亦應針對其他明顯違反常規的獎勵容積率案件全面啟動調查,例如高雄國賓飯店改建獲高達一一四二%獎勵容積率等,不要落人口實,說司法只打民進黨的政敵,卻包庇民進黨的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