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基隆市某國中網球專任運動教練疑似霸凌情事,教育處指出經查該校接獲家長投書後,即於十月七日召開專任運動教練評審委員會審議,決議受理並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訪談與事證蒐集。
教育處指出,該名教練擔任學校網球專任運動教練,於任教期間違法校外兼職,校方已於十月十五日就教練違法兼職部分,懲處記過一次,並報市府備查;校方表示,教練違法兼職,疑似對校外(國小)學童不當管教及霸凌,將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組成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進行跨校調查。
教育處代理處長徐嬿立指出,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十七條,知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進行通報;編制內專任教師以外師對生之霸凌事件,學校應準用解聘辦法之規定調查,並依相關規定分別處理。該案已要求教練所屬學校進行跨校調查,如查證屬實,將依專任運動教練輔導及管理辦法、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提教練評審委員會議處,並研議聘任事宜,以維護學生安全受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