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一一三年十一月卅日起全面掛牌正式上路,未完成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如在道路行駛或停放,將依法取締並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至三千六百元罰鍰。由於彰化縣不少外籍勞工騎用,因此彰化縣政府特別製作中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及英文等五國語言的宣導圖卡,期望達到「人人看得懂」的宣導效果。
彰化縣政府指出,鑑於本地外籍移工中,有許多人以微型電動二輪車作為通勤工具,縣政府特別推出五國語言的宣導圖卡,協助來台工作的外籍朋友熟悉並遵守新法規。在便利騎乘的同時,也能確保符合相關法令規範,避免觸法。
縣府表示,本次新制實施的重點,車主需在十一月廿九日前完成投保強制險並完成掛牌手續。此外,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者須年滿十四歲,騎行時需配戴合格安全帽,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嚴禁載人及酒後駕駛。呼籲所有民眾遵守法令規定,共同確保用路安全,打造和諧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