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提案,鑑於電費調漲和一一四年教職員工調薪等成本增加,建請政府協助籌措財源。教育部二十一日回應,已編列經費補貼公私立大專的電費,只是因財劃法和統刪,最後預算還未定。
一一四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在宜蘭舉行,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陳文章補充說明,以教職員工調薪為例,如果是公立大學編制內人員,政府補助七十五%,其餘二十五%由學校自籌,如果是非編制內人員(如校聘人員或約聘人員等)則全由學校自籌。
以台大而言,教職員工薪水粗估一年至少要數千萬元,且自籌經費不能用公務預算來支撐。對各大學來說並不容易,而且調薪並不是一年的事情,而是每年都要負擔這些錢,對學校財務是很沉重的負擔。
教育部初步文字說明,配合行政院研商電價優惠會議結論,一一四年已編列公私立大專用電優惠和電價凍漲的差額,另編列新台幣二點九一億元,協助大專建構智慧型電表和建置能源管理系統。雖有編列預算補貼公私立大專的電費,但因為財劃法和統刪(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因此最後預算狀況目前還未能確定。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廖高賢補充,教育部相關補助計畫已突破過去行政管理費十五%的編制,行政管理費可支應教育部補助計畫人員的薪資調整,其他部會的計畫型補助,也可由該機關的補助要點去支應,若學校自己用校務基金聘人,就得由學校去作相關人員調薪的財務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