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光華派出所警員連冠傑、范智翔,20日15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新莊區民安西路75巷口見吳姓男子(20歲)騎乘普重機車未打方向燈,遂上前予以攔查。盤查過程中吳男眼神飄忽不定,支吾其詞,經同意下檢搜其身上及所騎乘重機車是否有無違禁物品,後於渠所著長褲右側小口袋查扣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1顆(毛重6.1公克),隨即將吳嫌帶返所偵辦。全案警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並持續溯源追查。

新莊警分局指出,吳姓犯嫌職業工,自稱當時在附近找朋友,對於毒品來源吳嫌辯稱係從網路上取得,警方將持續溯源查緝。另吳男駕駛普重機車是否涉嫌毒駕部分,已製作觀察紀錄表,待尿液檢體檢驗報告結果出爐,如涉及毒駕公共危險罪,將再另行函請新北地檢偵辦。

新莊警分局呼籲,「依托咪酯」納入毒駕尿液檢驗值,尿液檢驗濃度達標,即構成毒駕犯罪,刑法第185條之3明定,尿液所含毒品達公告濃度值以上,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五年以上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