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二十七日表示,為獎勵花蓮縣清寒家庭子弟努力向學,花蓮縣政府編列獎學金預算嘉惠本縣清寒優秀學子,鼓舞年輕學子努力求學,在人生旅程裡,能秉持進取與感恩的心,飲水思源,未來也可以回饋社會。
花蓮縣政府表示,花蓮縣「一一三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高中職及大學校院組)」自一一四年三月一日起至同年四月十五日止受理申請。依據「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核發要點」,凡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學校院學生,均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花蓮縣政府表示,本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為高中職四十名、每名四千元,大專校院四十名、每名六千元,歡迎符合資格之學子踴躍提出申請,獎學金核發要點及申請表可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站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