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南屯所在五日晚接獲報案,警車出勤沿途開啟警鳴器與警示燈疾駛,行經南屯區一處路口時雖減速,仍與另輛綠燈直行由陳女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激烈碰撞,陳女辯稱,當時有聽到警笛聲,但被左轉車輛擋住視線,不確定警車來向才碰撞,詳細肇因將由警方後續調調查。
第四警分局南屯所在前晚八時許接獲報案,前往現場途中,行經文心南路與文心南七路口,與開車綠燈直行的三十七歲陳姓女子發生碰撞,造成警車車頭撞凹變形,休旅車左側車身明顯受損,所幸雙方無人受傷。
警方經對開車的蔡姓員警及陳女實施酒測,酒測值均為零,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方調查,蔡員當時駕駛巡邏車全程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勤,沿文心南七路往豐偉路方向行駛,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且於行經上述路口時已減速並注意車前狀況,惟遭由文心南路往三民西路方向休旅車碰撞。
陳女表示,當時雖然聽見警笛聲,但因左轉待轉車輛阻擋視線,無法即時辨識警車方向,結果於綠燈直行時直接撞上執勤中的警車;詳細肇事原因仍需再蒐集各項跡證、調閱路口監視器以釐清詳細事故經過及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