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為提升調解品質、確保程序公正與透明、並有效提高調解成功率,新竹市政府十一日於轄內三區調解委員會辦理一一三年度調解業務評核。民政處表示,一一三年度受理調解案件計有一千九百三十五件,成立件數一千四百零五件,成立率達百分之七十三,績效卓越。
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調解作為解決民眾爭端的重要途徑,長期以來在化解社會矛盾、減少訟源方面發揮關鍵作用。面對常見的糾紛類型,調解委員能幫助兩造當事人釐清問題,並協調雙方取得共識,有效化解紛爭,竹市三區公所皆設有調解委員會,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規定,「調解委員會委員,由鄉、鎮、市長遴選鄉、鎮、市內具有法律或其他專業知識及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函請地方法院及地檢署審查符合資格者擔任」,藉由專業與經驗兼具的調解委員投入調解事務,不僅提升地方調解效能,也彰顯社區自我解決紛爭的力量。
民政處說明,一一三年度三區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案件績效卓著,以案件類型區分,去年受理的調解案件中,以車禍傷害最大宗,共有一千五百九十三件,佔受理案件百分之八十二,車禍案件調解成立一千二百二十件,成立率達百分之七十七,調解成效亮眼,展現三區調解委員會在協助民眾化解紛爭上的努力與專業,也鼓勵市民,在面對民、刑事爭議時,可善用調解機制。
民政處補充,民眾如遇有民事(如債權債務之清償、不動產買賣、商事買賣及其他有關民事事件)或刑事告訴乃論(如妨害名譽、交通事故、傷害及其他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糾紛,可以向調解會聲請調解或透過竹市數位申辦服務平台申辦( https://reurl.cc/knqNWn );新竹市有東區、北區、香山區等三區調解委員會,市政府也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服務時間為每週一、三、五下午二點至四點,請民眾事先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