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為守護海洋生態、促進資源永續,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持續攜手合作推動廢棄漁網回收,除延續過往廢漁網回收作業外,今年更擴大納入「延繩釣」漁具回收項目;廢棄漁網延續過往以每公斤十五元的獎勵金回收,獎勵對象為設籍屏東縣的漁民,自即日起至完成回收二十公噸止,縣府也將於東港及林邊等四個區漁會舉辦說明會。
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表示,漁民可於每月第二、三週的星期四,前往東港區漁會、枋寮漁港、水利村漁港與塭豐漁港等暫置區洽詢或回收廢棄漁網;針對未設置暫置區之漁港,漁民可撥打縣府委辦單位大仁科大回收服務專線0970-233-322,將由專人協助後續收運或指定地點送交,鼓勵更多在地漁民參與海洋環境保護行動。
海漁所提醒,為提升廢漁網回收率,需事先將漁網上之浮球、沉子、垃圾等雜物全數拆除,並進行基本清潔與打包處理後方發給獎勵金;若未符合前述處理標準及混雜不同材質者,將不予受理。
因為廢棄漁網與延繩釣具若長時間滯留海中,不僅會造成海洋垃圾問題,還可能纏繞鯨豚、海龜等海洋生物,甚至危及船舶航行安全。而透過推動回收與再利用,不僅可減少環境負擔,更能實現循環經濟與資源再生。
為進一步推廣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屏縣府也將至東港、林邊、枋寮、恆春等四個區漁會舉辦廢棄漁網說明會,歡迎漁民朋友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