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補助延至116年底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一日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將購買節能電器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二千元措施,延長實施至民國一一六年底,政院並表示,行政院在特別條列中特別編列一千億元,希望健全台電財務,調節能源價格,減少對物價影響,也盼立法院朝野黨團能支持。

現行節能家電退稅措施是針對民眾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二千元,實施期間只到今年六月十四日。

財政部指出,此次修法,再次延長減徵措施實施期限至一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增訂授權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以兩年為限,透過滾動檢討實施成效方式,讓政府資源做有效使用。

另外,行政院日前通過特別條例草案,其中匡列一千億元撥補台電,但在野黨反對。行政院重申,總統賴清德與行政院長卓榮泰展開多場產業之旅,業者透過產業之旅反映,盼別同時遭受電價與美國高關稅衝擊,因此政府希望透過撥補,健全台電財務、調節能源價格,盼立法院朝野黨團支持。

倘若特別預算無法通過,電費是否需調漲。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電價是否調整由電價審議委員會決定,但希望台電財務穩健後,電價審議委員會討論時,會有不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