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在台發行將邁入第16年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第一本正式來台發行的大陸期刊「讀者」雜誌,在台發行將邁入第16年;文化部6日發函給「讀者」台灣版,許可以正體字在台發行,時間自114年6月10日至115年6月9日。

第一本正式來台發行的大陸期刊「讀者」雜誌,在台發行將邁入第16年。 (讀者雜誌提供)

「讀者」雜誌是在2010年8月獲准在台灣公開發行,成為第一本正式來台的大陸期刊,當時的許可字號是「行政院新聞局局版台字第0001號(後為文化部部版台陸誌字第0001號)」,此「0001」許可字號在過去15年來一直沿用。

「讀者」目前在台灣的誠品書店、金石堂、何嘉仁等連鎖書店以及博客來等網路書店都有銷售,郵局、銀行、診所、餐廳的報刊架上也能看到。

15年來,在台讀者早已經遍布台灣各地,讀者群從十幾歲到九十歲都有,多所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中小學和地方縣市圖書館也是「讀者」雜誌的穩定訂閱戶,約占在台總發行量的三成。

為了拉近與台灣讀者的距離,「讀者」在台發行單位還建議總部(甘肅蘭州)增加台灣作家的文章比率。包括:張曉風、劉墉、王文華、張大春、簡媜等台灣知名作家的文章都曾登上「讀者」雜誌,同樣深受大陸讀者歡迎。

15年來,「讀者」雜誌台灣版也促進了兩岸文化交流,透過關於大陸的各類文章,台灣民眾更加瞭解真實、親近的大陸,增強對大陸歷史文化地理的興趣,也相當帶動部分台灣民眾赴陸旅遊進一步認識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