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九日與立委林宜瑾及黃珊珊合開記者會指,「解聘辦法惡修滿一年,校事會議亂象遽增」記者會,要求教育部及立法院修法杜絕濫訴。教育部回應表示,不適任教師之處理應確實依照解聘辦法等規定辦理,避免教師遭不當濫訴,另持續收集教學現場及各地方政府回饋意見,做為未來修訂解聘辦法之參據。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不適任教師的調查人員多是用法律專家去做處理,完全沒有現場老師在,最後走到不適任被解聘的大概百分之六,但認為應該更低。」
全教總也進行一份問卷調查,短短一週就有六千三百多位教育人員參與,顯示超過八成的學校召開過校事會議,還有學校過去一年會議案件量二十件以上;調查也顯示,近九成認為對教育品質造成負面影響,超過八成認為會影響教師長期留任意願。
立委認為,校事會議的處理作法有調整的必要,全教總指出,面對教師遭遇外界不當投訴的情況,建議立委參考韓國的《教師地位法》,規範外界對教師教學的干擾;教育機關及主管也應該勇於承擔,擋下匿名或是不實投訴,捍衛教育專業。
教育部說明,根據修正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學校教師如遭投訴有違反教師法不適任情形時,明定非屬解聘辦法第二條規定之事項及已撤回檢舉者,學校得不予受理。
教育部提到,為避免耗費行政資源及加速處理流程,明定校事會議對於教師涉有公立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六條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且情節明顯未達應依教師法予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程度者,得決議無須組調查小組,以減少學校端行政作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