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近年配合環境、社福政策推動貨物稅制改革,包含節能電器、電動車、長照社福車輛減免徵貨物稅等五項措施,整體減稅利益截至目前達一千五百一十三億元,後續貨物稅制檢討,宜將未來是否課徵碳稅納入評估,並一併就整體稅制通盤考量。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四月下旬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關切貨物稅議題,並指相關課稅項目存有不合時宜之處,比如對飲料品課徵貨物稅,而手搖飲料卻免課徵等,要求財政部一個月內提出檢討貨物稅制書面報告。
根據近日出爐的書面報告,財政部表示,貨物稅是基於財政、經濟及社會政策目的,就特定貨物課徵的特種消費稅,世界主要國家均有課徵,台灣主要是對耗用能源(如油氣類、車輛類及電器類)、具外部不利益(如水泥、橡膠輪胎、平板玻璃),及影響健康(如飲料品)的七大類貨物課稅。
財政部指出,近年來,持續配合產業、能源、交通、環境及社會福利政策,推動相關貨物稅制改革措施,包含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老舊大型車報廢換購新大型車減徵退還貨物稅、無障礙及長照社福車輛免徵貨物稅等。
財政部表示,有關貨物稅制檢討,宜將未來是否課徵碳稅納入評估,並一併就整體稅制通盤考量,不宜單就特定課稅項目分開檢討,以維特定政策目的,比如促進節能減碳、維護國民健康等,並兼顧財政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