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溫室氣體 能源排放占9成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環境部二十六日公布今年版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指出一一二年台灣地區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二七八百萬餘公噸,其中能源部門排放量占九成,但已較基準年的九十四年減少百分之四點六四,也較一一一年下降百分之三點零二,顯示整體溫室氣體排放呈現下降趨勢。

環境部指出,一一二年台灣地區總溫室氣體排放量為二七八百萬餘公噸,扣除碳匯的二十一百萬餘公噸,淨排放量為二五六百萬餘公噸,以各部門減量來看,廢棄物部門減量比例最高,下降百分之五點七、具體減量約為一五四千公噸,減量來源包含廢水處理和廢棄物掩埋減量等。

環境部表示,能源部門排放量就占台灣總溫室氣體約九成,一一二年較一一一年減量百分之二點九四,雖然比例不高,但換算下來也少了七六四萬餘公噸,是各部門減量最多者。環境部表示,就台灣歷年溫室氣體排放趨勢,自九十六年達高峰後整體呈下降趨勢,期間一一0年因疫情趨緩、經濟復甦呈單一年上升,其後二個年排放量則再度呈現穩定下降趨勢。

環境部分析,溫室氣體種類,以二氧化碳最高占比百分之九十五點八六,甲烷占百分之一點六及氧化亞氮占百分之一點三一,二氧化碳的主要來源為燃料燃燒,包括工廠排放、交通運輸等,甲烷則來自畜牧業、廢棄物掩埋等。

環境部指出,排放清冊係作為檢視國家減量目標達成情形的依據,台灣地區將於一一五年邁入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後續六大部門主政部會將依氣候法規定,於六個月內訂修部門減量行動方案,再由各地方政府於八個月內訂修減量執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