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民間自救力 內政部擬保留汰舊消防救護車

本報綜合報導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三十日表示,正考量保留汰舊消防車、救護車等,分散至關鍵基礎設施,並透過防災士、台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T-CERT)來訓練設施人員操作相關資源,藉以因應天災等威脅。

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第三次委員會議時,有民間委員指出,台灣每年淘汰二百多輛的救護車、消防車、水箱車,建議留下且分散各鄉鎮,如學校、公所等,保持堪用狀態備用,並利用時間排定有經驗的駕駛員進行消防操作基礎訓練,必要時可自救救人,減少正規消防員的工作。

馬士元指出,相關評估正進行中,目前淘汰的車輛雖然使用年限到,但里程或使用頻率沒有那麼高,內政部正與消防署、經濟部、國科會、交通部共同盤點,考慮將部分救護車、消防車等汰舊車輛,投入關鍵基礎設施防護。

馬士元也提到,目前「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僅是任務編組,空間、場地、員額都有其限制,影響士氣;內政部正向政院爭取將其法制化,升格為三級機構。為擴增培訓場地,思考與招生困難、尚未退場的大學合作,使用校地進行替代役培訓,讓服役的替代役除了訓練外,也有一部分進修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