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高雄興達電廠、中火近期有機組遭質疑在操作許可證過期的情況下「無照使用」,民眾黨團三日批評,現行空氣汙染防制法第三十條為帝王條款,導致無照燒煤亂象,將提案修法堵住後門,還給民眾乾淨的肺。
民眾黨團三日舉辦「無照狂燒黑煤,誰在謀殺人民健康」記者會,並邀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民眾黨彰化縣議員吳韋達及環保團體與會。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興達電廠三、四號機組及中火二、三號機組都發生操作許可過期卻持續燒煤的情況,這原因是二0一八年民進黨強勢護航三讀通過空汙法第三十條的帝王條款,導致即便許可證到期,若台電有申請展延的話,在地方主管機關審核完成前還是可以繼續操作。因此,修正空汙法帝王條款刻不容緩,民眾黨團已提修法版本。
陳椒華提到,空汙法於二0一八年被修惡後,她曾在立委任內打算提案修正,但因為彼時民進黨立委席次過半,法案連委員會都沒能排進去,因此才會發生地方政府無權減汙減排的情況。她感謝民眾黨團提案修法,希望能順利三讀通過,沒有操作許可證的燃煤電廠將不能繼續發電。
民眾黨團幹事長陳昭姿指出,黨團已經提出空汙法修正草案,將汙染源許可展延有效期間縮短為二至五年,讓地方主管機關能夠即時檢討汙染源排放狀況。其次,許可證期滿之後,當地方主管機關還在審查展延時,可按照原許可證操時間限縮為二個月,讓企業或台電有時間採取因應措施;第三,則是修法前已提出展延者,同樣在審查期間只能再操作二個月,並讓地方主管機關更有彈性變更空汙排放限制。
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黃義英表示,台電燃煤機組應要合法有效的許可證,但興達三、四號機組的展延都被駁回,且這兩座機組僅是備用機組,不該「想開就開」。南部反空汙大聯盟理事蘇義昌表示,現行空汙法第三十條是後門,請民眾黨團一定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