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病假逾5個月 銓敘部:還可請7個月

記者王超群、陳柏翰∕台北報導

監察院長陳菊因病請假迄今逾五個月。銓敘部表示,公務員有二十八天病假,如請滿二十八天仍無法上班,可申請延長病假,兩年可請一年,全國公務員都適用。

另針對廢除監察院議題,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日前呼籲儘速推動,並請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開修憲委員會,引發朝野討論。國民黨團內部尚未形成共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則表示,若後續啟動修憲程序,相關議題可以正向討論。

監察院爆發公務車濫用爭議,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質疑,陳菊已有五個月未開會,會讓濫用公務車的人、違法亂紀的監委變本加厲,立委無法詢問陳菊。若陳菊身體狀況不允許,監察院長應換人做,才能好好監督監察院。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五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也問到陳菊請假問題。他提到,關於院長級別的政務官,人事問題由誰主管?人總回應,監察院長為總統任命人事職權,相關人事由考試院主管。

吳宗憲接著問,過往是否有院長請假五個月的紀錄?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沒有這個印象;吳再問,院長級的官員請病假可以請多長?銓敘部政次懷敘回應,依公務員請假規則,公務員病假有二十八天,如請滿二十八天仍無法上班,可申請延長病假,兩年可請一年,待身體好了、有醫師證明,就可回來上班,這套規則為全國公務員適用。

而國民黨團對監察院存廢尚未有統一立場,但內部多朝「廢院不廢權」、「凍結預算」、「否決人事同意權」等方向討論。副書記長林沛祥表示,個人支持廢院,建議將監察權限回歸國會實質監督,由立法院全面負責較能反映民意,但仍待黨團整體決議。

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亦表示,個人支持廢除監察院,但考試院存廢問題另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