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新埔鎮種植柿子地區,因四月雨害影響,造成柿子開花著果期持續落果之災情,經新竹縣政府邀集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農糧署北區分署新竹辦事處勘災確認後,函請農糧署陳轉農業部申請公告現金救助。
竹縣府表示,農業部日前公告新埔鎮為辦理柿(甜柿除外)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每公頃救助金為六萬五千元,六日至十九日受理農民申請,請受災農戶逕向轄區公所依限提供申請。
農業處表示,凡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農民,柿(甜柿除外)損失率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可申請救助;未達百分之廿者不予救助。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但長期作農產品經中央主管機關另行公告者,不在此限。
農業處提醒,現金救助公告受理,受災農戶攜帶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或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身分證、印章及農會存摺等,逕向轄區公所依限提出申請,縣府會函文請公所動員人力,以加速現金救助時效,俾利儘速完成救助作業,協助農民復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