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不當投資 應改善退場機制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擬具調查報告,認定國發基金有不當投資決策缺失,退場機制形同具文,國發基金未來不應先射箭再畫靶,應注意公務員旋轉門條款,並改善退場機制。朝野六日同意將調查報告交付協商。

立法院於一一三年底成立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啟動調閱、調查國發基金投資的事業單位資料;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日前已擬具報告,並將報告提報至院會。

由於中選會日前決議反廢死公投不符規定並決議否決,國民黨團三日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提案,促請立法院對中選會拒辦反廢死公投提出行政訴訟。

立法院會六日進行討論事項前,各黨團先進行協商,最後達成共識,院會將僅處理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復議案、國發基金不當投資調查報告及軍人待遇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草案。

其中,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於報告中提到,國發基金有不當投資決策缺失,並有投資管理失職情形,且退場機制形同具文。

調查報告也提出七項建議,第一,國發基金未來不應先射箭再畫靶,執意投資特定公司,而國發基金投資評估審議會中,對於外審委員意見,應有適當回應機制,國發基金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投票時應敘明理由;第二,重大議案宜由委員本人親自出席,確實有代理出席必要時,亦應明確化規定機關內部代理順序。

第三,行政院專案核准投資應全盤徹底檢討,避免其審查密度與一般案件差異過大;第四,國發基金應強化管理規範密度,相關規範應以法律明文訂定;第五,應注意公務員服務法旋轉門條款,避免利益衝突,宜擬定相關規範,減少利益衝突發生;第六,國發基金所派任董事,應善盡應負擔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與董事忠實義務,如發現所投資企業有違反公司治理甚至違法行為,應即時回報國發基金,並於適當時機公開揭露;第七,國發基金退場機制允宜改進避免僵化。

由於各黨團已同意將國發基金調查報告送交朝野協商,院會處理時,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依照黨團共識,國發基金調查報告書及處理意見等,一併交付黨團協商,並由民眾黨團召集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