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囤積垃圾遭檢舉罰76萬 子代償避免房屋遭法拍

婦人囤積整屋垃圾遭檢舉裁罰76萬多元。(記者陸瓊娟翻攝)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一名婦人在屋內囤積雜物幾乎堆積到天花板的高度,環境極度惡劣,造成環境惡劣、蚊蟲孳生,因此被不斷檢舉,遭環保局裁罰金額近77萬元,因逾期未繳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所幸婦人兒子出面代償,免去房子被拍賣的危機。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近期處理了一件義務人積欠環保罰鍰的案件,展現了「公義與關懷」的柔性執法精神。高雄執行分署指出,高雄市鳳山區一間林姓婦人所有的透天厝,因住家環境髒亂不堪,民國112年起屢遭檢舉與裁罰,145筆罰單的裁罰金額合計新台幣76萬7751元,林姓婦人逾期未繳罰鍰,全案移送該署執行。該署執行人員到義務人住家訪視時,發現該房屋門窗破損,從破損處向內張望,內部雜物幾乎堆積到天花板的高度,環境極度惡劣。由於大門深鎖無法進入屋內,執行人員遂調查及了解林姓婦人生活狀況,並留下通知書,請林婦自行到該分署報告財產狀況。

但報告期日林婦未到場,但其兒子卻來到該分署,哭訴家庭的無奈與困境。他提及母親及妹妹無法控制自己,不斷地撿拾垃圾回家堆積,造成環境惡劣、蚊蟲孳生,因此被不斷檢舉。目前家中僅剩他一人賺錢,面對母親與妹妹的狀況,深感人生無奈。高雄執行分署人員了解情況後,誠心勸慰義務人兒子,並考量其經濟狀況,同意他代母親每月償還欠款。高雄分署也暫時不會拍賣義務人的房子,以避免其一家陷入困境,無家可歸,並囑咐其儘早整理環境,避免衍生更多罰單,讓義務人一家在困難中感受到了執法的溫暖與彈性。

高雄執行分署呼籲,居家環維護清潔乃每位公民之責任,此事關係公共衛生利益。另義務人或其家屬若遇到生活或經濟上的困難,切勿獨自面對,應主動向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相關政府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