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290個蝦皮帳號賣假貨撈3億

遭通緝的胡男隔海指揮張女在台成立不法集團設置空頭公司,承租二百九十個蝦皮帳號賣中國大陸假貨撈上億,刑事局逮十嫌並查扣大批仿冒精品。(記者孫曜樟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因案遭通緝的胡姓男子逃亡大陸期間,指揮張姓女友人在台成立不法集團,租用二百九十個網路蝦皮購物平台帳號販售劣質的仿冒品,自一一三年月至今年六月間營業額突破三億元。警方獲報循線於日前展開跨區搜索,逮捕十名嫌犯,起獲CHANEL、LV等百件贓物,十嫌則以十萬至五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胡男的二名姊姊另被限制出境。

刑事局二十三日召開破案記者會,偵查第二大隊大隊長李泱輯表示,全案源於警方追查網路仿冒品時,發現蝦皮帳號被大規模異常租用。經深入調查發現,因案遭通緝的五十四歲胡男潛逃大陸後,與四十八歲張女勾結在台成立空殼公司,以每月二千元服務費及百分之一營業獲利為誘因,向民眾大量租用蝦皮帳號。由此旗下成員王男等人負責經營帳號,胡男則從大陸進口仿冒商品,存放於桃園蘆竹倉庫,接單後直接從台發貨。

為躲避查緝,該集團設立「馬林」「凰圖」等多家空殼公司分攤金流,更指示成立「豐鎰生技」「聲量國際」等人頭企業負責收款,內部還簽訂保密協議。獲利經由胡男五十七歲姊姊胡女與五十二歲斯女透過地下匯兌轉至大陸,初步估計洗錢金額上億元。警方統計,二百九十個帳號一年累積營業額達三點一億元,不法獲利超過六百萬元。

專案小組兵分十八路搜索雙北、桃園、台中、高雄五處公司及十三處住所,除起獲一百二十三件仿冒名牌商品,還查扣現金九十三點一萬元、筆電四台、存摺六十四本等證物。全案依洗錢防制法、商標法等罪送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諭令張女以二十萬元交保,其餘九人分別以十萬至五十萬元交保,胡女與斯女因經常往返大陸,另被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