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京城銀二十六日召開併入永豐金前的最後一場股東會,決議全數保留未分配盈餘,不配發現金股利,主因與永豐金的股份轉換價已明定現金對價與換股比例,且訂有反稀釋條款,此次未配發股利並不影響股東所應享有的整體權益。
永豐金與京城銀董事會一一三年底已決議通過股份轉換契約,永豐金將以五十%現金和五十%股權取得一百%京城銀股權,交易架構為1股京城銀換發二十六點七五元現金加上一點一五股的永豐金普通股。
京城商業銀行舉辦一一四年股東常會,由董事長戴誠志主持,會中承認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各項討論事項,以及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京城銀表示,一一四年決議全數保留未分配盈餘不配發現金股利,是因與永豐金控的股份轉換價已明定現金對價與換股比例,且訂有反稀釋條款,此次未配發股利並不影響股東所應享有的整體權益。一一三年度累計稅後盈餘為五十點二四億元、稅後每股盈餘四點五二元,淨值報酬率九點五九%、稅後資產報酬率一點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