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海山分局轄區民生路一段於6月25日上午發生一起竊盜、公共危險暨毀損案件,一名男子於超商行竊後,遭警方逮捕,竟在派出所內引放照明彈,所幸員警即時制止,未釀成更大損害,全案訊後依法移送偵辦。
海山警分局指出,海山警分局海山所於25日凌晨4時許獲報,稱板橋區民生路一段超商內發生竊盜案件。經派員前往,當場查獲竊盜現行犯陳姓男子,爰依法逮捕並帶回派出所內偵訊。
海山警分局提到,於上午8時20分許,員警為陳嫌訂購早餐,並解開手銬讓其食用,未料陳嫌竟擅自將辦公桌抽屜內的未及陳送拾得物(照明彈)取出把玩,不慎引放,導致地板與辦公桌燻黑污損;所幸員警立即發現並制止,迅速撲滅燃放之照明彈,未造成人員受傷,亦未造成分局建物損壞。因陳嫌為列管的精神病患者,經會同衛生局、消防局與家屬評估後,將其強制送往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進行一個月的觀察與治療。

海山警分局表示,該照明彈為日前民眾拾獲送交之拾得物,尚未完成入庫手續,對於未依規定處置拾得物及戒護人犯不周部分,已檢討並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對本案承辦人張姓員警、拾得物承辦人吳姓員警、副所長吳愷峰、所長柯順雄各申誡一次處分,以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