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民毀市價54萬公物 南警拘提一場空

警方歷經多日追查及埋伏,三日凌晨將破壞公物的劉男拘提到案,訊後移送法辦並建請羈押。(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警五分局開元所日前接獲多起智慧停車柱遭惡意破壞事件,循線掌握多次破壞公物的劉姓男子,然而劉男居無定所、行蹤不定,無形中也讓查緝更加困難。寄送通知書讓劉到案說明未果,為防止其接續作案,警方只能聲請拘票,前往公園蹲守多日,終在三日將劉拘提到案,但同日即釋放。

據了解,五十多歲的劉男疑有精神狀況,因害怕鏡面、鏡子,自今年四月起,多次以石塊、磚頭等破壞如公車站牌的LED、ATM、郵筒等具有反射光滑平面的公共物品,警方曾將其法辦,但劉男並未因此收手。六月間警五分局又陸續接獲民眾通報,指稱東豐路、小東路一帶共計十六支智慧停車柱遭人砸毀。警方獲報介入調查,組成專案小組並調派鷹眼,針對案發地點周邊展開地毯式勘查。

經調閱數十支監視器,交叉比對影像及行為模式,全數指向劉姓男子。然而劉男居無定所,直到限期仍未出面。劉破壞公物行為不僅造成市容受損,並嚴重影響智慧停車系統的正常運作,對民眾使用造成諸多不便,且極可能持續犯案,警方遂向南檢聲請拘票逮人。

經多日蹲守,終在三日凌晨於北區某公園發現劉男行蹤,警方也立即將之逮捕帶回,逐一清查發現劉近期已在北區涉嫌至少十起相關案件,其破壞損失粗估已達五十四萬元。警方訊後將劉依毀損罪嫌移送法辦,劉也可能面臨後續維修與重置費用等賠償。

雖劉男有反覆實施毀損行為,但其居無定所、無法負擔賠償外,所涉也非重罪,儘管警方建請檢方羈押,劉最終仍在同日晚間釋放,劉男是否再犯還是未知數,但公物損耗消耗公帑恐也將反映到市民上,如何妥善安置並提供協助,尚需社會、衛生相關單位介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