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西重劃案 二審辯論庭 郭良信要求再傳5證人 獲准

郭信良強調,一審判決是嚴重的打擊、外界也因此有諸多誤解。感謝二審法官給予傳喚證人機會。
(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佃西重劃案弊案牽扯前議長郭信良,一審依貪汙等罪分別判處郭信良、佃西里長高進見十三年、九年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十日再開辯論庭,郭信良及律師團也在鄉親旁聽見證下表明再傳證人訴求,郭激動陳述上訴意旨直指原審判決「完全沒道理」。合議庭經評議後同意再傳五名證人,全案也將於後續接續審理。

郭信良與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以佃西重劃案向廠商廖堅志提議買賣抵費地為由索賄一千三百萬。一審郭、高二人分別遭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及九年,檢辯雙方均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十日再開言詞辯論程序,郭及律師團提議傳喚南市府都發、地政局及都委會委員會等五名相關證人,檢方均以程序不符表達異議,針對是否再傳證人雙方陷入膠著。

合議庭經評議後,為保證被告對質詰問權,同意傳喚郭等傳喚證人訴求,全案後續將於八月十四日、九月廿五日接續審理,進一步詰問相關爭點。郭信良指出,本案關係重大也是社會矚目案件,高等法院是最後一庭的實質審查案件,盼法官能全面檢視應調查的證據、應傳的證人,讓司法能夠做公正和公平的判決。

郭信良也強調,擔任近卅年民意代表,不斷努力、打拚,每次都是高票當選,對其而言,選民服務非常重要。高里長當初因抵費地問題尋求協助,只是選民服務卻遭檢方認為是不法,完全沒有道理。一審判決是嚴重的打擊、外界也因此有諸多誤解。盼全案能在證人充分陳述、全盤整理後,由法官就事實、證據審理再做適當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