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日前,宜蘭縣發生一起垃圾車於沿線收運過程中,因民眾未落實垃圾分類,將具危險性的鋰電池丟入垃圾車,導致車內垃圾悶燒、冒煙之虛驚事件。雖經清潔隊緊急處置得宜未釀災,惟已讓隊員及民眾置於險境。
宜蘭縣環保局重申,宜縣自一0七年九月起已公告應使用透明垃圾袋盛裝垃圾,方便清潔隊員目視檢查,環保局將持續與各公所清潔隊加強沿線破袋檢查,針對屢勸不聽者,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臺幣一千二百至六千元罰鍰,以確保垃圾收運的安全,請民眾務必配合。
環保局指出,民眾圖一時方便,將危險物品(如瓦斯罐、髮膠噴霧罐、殺蟲劑及噴漆罐等高壓容器;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等乾電池)混入一般垃圾中,這些物品在垃圾壓縮、摩擦過程中極易引發火災。
為保障清潔人員作業安全及加強民眾落實垃圾分類,環保局已規劃與安排人力,自即日起會同各公所清潔隊進行沿線破袋檢查,請民眾落實使用透明塑膠袋盛裝垃圾,並將垃圾依「一般垃圾」、「資源回收」、「廚餘」分三類及分日分類回收項目妥善分類後,交由垃圾車及資源回收車收運。此外,亦同步於焚化廠垃圾傾卸平台加強進廠車輛檢查,對於車斗式之清潔車輛,將透過焚化廠建置之AI自動辨識系統,揪出違規車輛與物品。至於密閉式之清潔車輛,將採落地檢查方式進行抽查,以防止不可燃、不適燃及高壓空瓶、鋰電池、行動電源、未燃盡之灰燼等「危險物品」夾雜於垃圾中,進到焚化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