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擬增5類房屋免納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二十五日預告草案,將新增五大類房屋可免納囤房稅二點零新制全國歸戶課稅,包含依相關法律許可設置的身障福利機構、一般護理之家或精神護理之家、精神復健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以及符條件的傳教人員宿舍;因此,上述房屋免累進課徵最高四點八%稅率,而是有望適用較低的二%稅率。

財政部指出,草案預告期至九月二十三日,此規定將回溯自一一三年七月一日生效,由於房屋稅已繳納完畢,所以草案生效後,稽徵機關將陸續啟動退稅流程或更正稅額。

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是指前一年七月一日起至當年六月三十日止。一一四年期房屋稅五月開徵,首度適用囤房稅二點零新制。

財政部預告草案,新增五大類房屋可以免納囤房稅二點零新制全國歸戶課稅,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許可設置四類機構提供其服務對象住宿的房屋,包含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一般護理之家或精神護理之家、精神復健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

同時,財政部草案亦新增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宗教團體所有,未與傳教佈道教堂及寺廟相連或在同一範圍內,專供傳教人員住宿的房屋,可免納囤房稅二點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