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鑑於各派出所處理交通事故品質不一致問題,台東縣警局自八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兩階段在台東市區試辦「交通小隊專責處理各類交通事故」制度,針對A3類交通事故統一由交通小隊專責人員進行處理,提升專業處理水準。
縣警局指出,據民眾反映A3類(即無人傷亡的車輛事故)交通事故,由派出所人員處理時,易發生肇事責任認定歧異,與理賠爭議等情形,為有效提升處理效率並保障民眾權益,特別研擬試辦計畫。
試辦範圍涵蓋台東分局轄內中興、寶桑、馬蘭、豐里及永樂等五個派出所轄區,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自八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第二階段自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為因應此制度推動,交通小隊原編制八名專責警力,現增至十三人,並依交通事故易發生的時段,重點編排於每日十時至十四時及十六時至十八時,以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即時派遣專責人力迅速應處,提升整體事故處理效率與品質。
計畫試辦期間將持續滾動檢討與調整,並依執行成果評估未來是否擴大實施範圍,以期逐步推動交通事故專責處理制度,提升民眾整體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