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綜所稅第一批退稅 於31日撥入納稅人指定帳戶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表示,一一三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將於三十一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符合此批次退稅適用對象,包含於五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止利用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或稅額試算服務線上(含電話語音確認)回復,或於五月十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之紙本回復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且核定有退稅者,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

基隆分局進一步說明,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寄發憑單退稅,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有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者,即採直撥退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其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金額未滿五千元的退稅,納稅義務人可就近向退稅憑單所載之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餘均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方式領到退稅款。

基隆分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建議採用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並選擇快速、便利又安全的「存款帳戶退稅」方式,如此退稅款就可於第一批退稅日程自動撥入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最後提醒國稅局不會以電話要求納稅人至提款機或以網路銀行操作轉帳退稅,如有任何疑慮,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洽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查詢確認,避免自身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