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消基會一日指出,去年央行祭出「限貸令」,二0二一至二0二三年間簽約預售屋面臨解約潮,消費者陷資金困境;呼籲因失業、貸款不足等因素導致的「非投機性讓渡」可換約轉售。
消基會表示,二0二三年底起因應新青安政策,推升房市交易熱度,國內多家銀行的房貸放款比重迅速逼近金融監理的紅線;為遏止信貸過熱與資產泡沫風險,去年初央行祭出限貸令,提高購屋者貸款成數門檻,並要求銀行強化放款審查與資金控管。
許多在二0二一至二0二三年簽下預售屋合約的自住型民眾,原先規劃以七至八成的房貸順利交屋;卻在面臨實際交屋時,被銀行告知僅核貸六成五、甚至更低的貸款比例,突如其來的資金缺口往往高達數百萬元,對多數家庭形同斷頭一擊。
對此,消基會指出,法律與政策應與時俱進,針對這波預售屋解約潮,呼籲政府正視制度與市場脫節的現象,並提出建議,盼強化對消費者的實質保護。
首先,當金融緊縮時,應允許因失業、貸款不足、重大變故等因素所導致的非投機性讓渡,可進行換約轉售,並設置明確審核標準,如對於因經濟困難而需要解約的自住型消費者加入除外條款中,以免違規濫用,既可避免消費者鉅額違約損失,也不至於鬆綁成為投機漏洞。
其次,主管機關建立預售屋履約擔保的公開資訊平台,所有建案應強制揭露其保障機制、金融機構名稱、查核紀錄等,供消費者查詢與比較;同時應強化金融機構與建商間的履約稽核與責任歸屬制度,讓履約擔保不再只是「紙上條文」。
其他建議還包括設立專責法律援助窗口,協助消費者解約與求償;推動購屋教育納入社會宣導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