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水車慰助申請 雙軌受理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七月二十八日至八月二日間的大豪雨多處行政區淹水災情,為降低民眾財損壓力,市政府比照丹娜絲颱風車輛泡水或外力毀損慰助標準,針對受損車輛後續維修費用(含報廢)提供慰助金,即日起受理申請至八月二十九日止,提供書面及線上雙軌申請方式。

交通局指出,車輛慰助標準比照丹娜絲颱風車輛泡水或外力毀損慰助標準,車輛修理(或報廢)補助上限為汽車(含大型重機)一萬元、機車(含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二千元。倘汽機車修理或減損金額,不及慰助額度,將以實際修理或減損金額慰助。

車主可直接向車輛泡水所在地區公所填單申請,並備妥行車執照影本、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車輛泡水證明(如照片、影片等)及車輛泡水減損或滅失費用證明文件(如維修發票、維修收據、車輛報廢證明、載明車輛受損事實之車輛轉賣過戶契約或國稅局核發災害損失證明等文件之一),區公所受理民眾申請後會立即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慰助資格者將撥付慰助金。

市府另提供一站式線上申請窗口,不方便至區公所辦理民眾亦能由「臺南市一站式整合服務」網站(https://onestop.tainan.gov.tw/)來做申請,所需準備資料與書面申請一樣,僅需轉換成電子檔上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