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陳玉珍脫衣碰瓷 吳沛憶判賠5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不滿遭民進黨立委吳沛憶於社群發文指其「脫衣求碰瓷」,提告求償一百五十萬元精神慰撫金。台北地院十五日一審判決吳沛憶須賠償五萬元,全案可上訴。

去年十二月六日立法院審議《選罷法》修正案時,朝野爆發肢體衝突,陳玉珍於議場扭打中外套拉鍊鬆脫、露出運動內衣。事後吳沛憶在臉書發布影片,指控陳玉珍「自己拉下拉鍊再拉上」,意圖製造性騷擾假象;更以「脫衣求碰瓷」等語批評,引發陳玉珍不滿名譽受損,同年十二月九日赴北院提告。

北院認為,吳沛憶使用「脫衣求碰瓷」等詞,已逾越就事論事範圍,構成名譽侵害,判決應賠償陳玉珍五萬元。

對此,吳沛憶辦公室表示,收到判決書將與律師討論是否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