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業者合船進口黃豆 公平會通過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福懋公司等六家業者申請聯合合船進口黃豆,由於具有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公平會十八日宣布以附加負擔許可,通過此聯合行為案。

公平會表示,公平會十八日委員會議通過准予福懋油脂、泰山企業、福壽實業、中聯油脂、大成長城企業及長輝事業等六家業者申請合船進口黃豆聯合行為許可,許可期限自一一四年九月一日至一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福懋公司等業者為了合船進口黃豆,曾向公平會申請聯合行為例外許可,並經公平會附加負擔予以許可,也多次向公平會申請延展許可期限。

公平會指出,這次福懋公司等業者在原許可期限屆期後,打算變更參與業者名單,因此依公平交易法十五條第一項但書第五款規定,重新申請聯合行為例外許可。

公平會認為,福懋公司等六家業者申請黃豆合船進口可提高參與業者的運費議價能力,且合船進口數量占總進口量比例不高,市場上也有其他合船組或進口業者相互競爭,參與業者有誘因將節省的成本反映在售價,進而使相關經濟效益得以擴散至消費者。

此外,公平會認為,合船進口可使業者增加國際運費議價能力,掌握原料供應,有助於維持下游產業鏈供貨,以及因應國內急迫偶發性市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