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共識 普發1萬29日三讀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長韓國瑜二十七日召開朝野協商,討論「韌性特別條例」條文修正,其中何時普發現金備受關注,黨團共識決議,預計二十九日週五完成特別條例條文修正三讀,待特別預算公布後,一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在七個月內發放完畢。

黨團協商針對行政院提出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進行討論,重點聚焦在普發現金政策。朝野達成共識,要求行政院應於條例生效後一個月內,將攸關每人新台幣一萬元的普發現金特別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朝野協商重點,包括增訂強化電力系統兩百億元、經費上限提高至五千九百億元、普發現金於特別預算公布後一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

羅智強和王鴻薇對新增撥補台電兩百億有疑義,另詢問普發現金為何作業費要十億元;經濟部官員解釋,新增編列兩百億元預算用於強化重要產業園區供電韌性,希望用雙迴路保證供電穩定性;此外,美方宣布對等關稅後,產業希望增加支持,這筆經費未來也可用來支持產業。

至於普發現金的預算新增十億元,這部分不是作業費,而是因為台灣整體人口約二千三百五十七萬人,原本的預算就少編列七萬人的經費。

黃國昌抨擊,韌性特別條例七月已經三讀,除了普發現金的部分,其他幾乎照政院版通過。條例三讀後,最重要的特別預算書,政院至今沒有送來。

由於「強化電力系統」兩百億經費朝野意見分歧,未能取得共識,條文保留至二十九日院會再行處理。不過,普發現金發放時程部分,朝野一致同意,並新增明文規定政院必須在條例生效後一個月內提出特別預算案。

協商會議也通過附帶決議,將經費上限由五千四百五十億元增加至五千七百億元,其中二百億元用於加強產業支持,四十億元專供弱勢族群照顧與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