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施放爆竹 竹市最高罰15萬

新竹市消防局派遣消防人員及車輛,於遶境路線執行安全維護駐守。(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二0二五竹塹中元城隍祭六日晚間進入活動最高潮「遶境賑孤」,沿途信眾設香案迎接城隍爺聖駕,吸引千名信眾參與,為確保活動過程安全,新竹市消防局派員進駐新竹市警察局指揮中心,並派遣消防人員及車輛,於遶境路線沿途九個空曠處駐守,防制民眾使用拖板車或或貨車違法施放爆竹煙火。

新竹市消防局派遣消防人員及車輛,於遶境路線執行安全維護駐守。(記者曾芳蘭攝)

活動過程中,新竹市政府共接獲六件違法施放爆竹煙火檢舉案,其中四件經勸導後未施放,一件為合法施放,一件為參加活動民眾於竹市中正路與北大路口,在兩輛拖板車上擺放爆竹煙火施放,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新竹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經消防人員勸導後,民眾仍執意違法施放,消防局將依法裁罰行為人三萬至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