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西區四十四歲王姓女子在今年五月間涉嫌騎機車逛向上市場時,順手扯下一間服飾店擺在架上的兩條褲子,隨後騎車離開,造成店家損失三千元,警方循線查獲王女到案,王女辯稱,有憂鬱症已吃藥多年,也稱有付錢,但過程忘了,警方仍依竊盜罪送辦後,檢方近日偵結起訴。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公益派出所今年五月八日上午八時許接獲報案,西區向上市場有服裝店的服飾遭竊,警方檢視監視器發現,當時一名女騎士騎機車停在攤位前,未熄火、未下車,徒手扯下兩件黑色短褲後夾在腿上,隨即加速逃離,整個過程不到一分鐘,造成店家損失三千元。
警方依據車牌查出王姓女子到案,王女過去曾犯竊盜、公共危險案件,警詢時辯稱,「我不太記得過程,已吃憂鬱症藥十幾年了,應該是我買的」,也稱褲子已經送給女兒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