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港船舶 P&I 審查新制開始實施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航港局指出,進港船舶 P&I 審查新制將自今年十月十五日起開始實施,籲請船東儘速向合規保險人投保為提升我國港口及周邊海域海事安全並維護船東權益。

航港局表示,進港船舶船東責任保險(P&I)審查新制,申請進出我國商港之船舶,應向國際船東互保協會(IG P&I Club)、我國保險公司或具國際信評機構評等達 BBB(含)以上之保險人投保 P&I 保險,目前符合新制保險之船舶佔比達百分之九十六點七,航港局呼籲,還有部分未符合新制條件之船舶,應儘速向合規保險人投保,以免屆時因 P&I 保險不符規定致無法進港。

航港局已分別召開二場業者座談會,並聽取業界建議,將原訂實施日期由七月一日延後至十月十五日,以利業者重新規劃投保事宜,航港局並說,交通部航港局審查責任保險文件注意事項已於今年五月十四日修正公告發布,針對 P&I 保險人訂定條件,船東應向國際船東互保協會(IG P&I Club)、我國保險公司或具有國際信評機構購買保險,若未能向符合條件之保險人投保,船東得以提供保證金,並檢附 P&I 保單之方式,申請進出我國商港。

航港局也考量業者實務需求,針對已向國際信評機構申請評等,但尚未取得信評結果之保險人,於今年十月十五日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者,經航港局確認後,將暫同意其承保船舶進出我國商港,如至一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仍未取得國際信評機構 BBB(含)以上信用評等,則取消投保該保險人船舶進入我國商港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