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農地填營建混合物 2地主共罰600萬

本報綜合報導

高雄大樹山區先前被發現濫墾堆置土方,環保局十二日巡查又發現一處農地遭地主回填營建混合物,面積約零點二公頃,將依法開罰兩名地主共六百萬元。涉刑責部分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十一日指出,大樹區統嶺段603地號部分山區「光頭」濫墾案,經查為民國一0九年舊案;橋檢偵查後,已於一一一年八月十六日提起公訴,並經橋頭地院在去年十一月四日判決有罪確定,張姓被告已繳清全部犯罪所得一千零二十萬六千七百二十八元,廢棄物均全數清理改善完畢,也無汙染情況。

環保局十二日主動巡查時,發現大樹一處農地也遭非法回填營建混合物,已立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展開後續偵辦調查,並將由環檢警聯手追查相關責任人。

環保局指出,大樹田寮段農地遭兩名地主非法堆置營建混合物,違規堆置土方面積約零點二公頃,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分別裁處最重三百萬元、共計六百萬元罰鍰。另涉及非法棄置營建混合物刑責,已報請橋檢偵辦。

同時,違規堆置行為也依違反《水土保持法》,水利局裁罰六萬元罰鍰。環保局現場針對回填物進行採樣檢測,以確實掌握廢棄物汙染程度。另環境復原部分,後續將依《廢清法》函命汙染行為人限期清除廢棄物,並要求恢復土地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