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財劃法 林茂盛:讓預算符合財劃法精神

二十二個縣市地方政府共商財劃法,宜蘭縣代理縣長林茂盛建請行政院在各縣市正在籌編預算之際,讓預算符合財劃法精神,儘速下放至地方。(宜蘭縣政府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行政院十三日與二十二個縣市地方政府共商財劃法等議題,依新版財劃法,宜蘭縣一般性補助款從一一四年的九十四億元,下降為一一五年的四十五億元。代理縣長林茂盛建請行政院在各縣市正在籌編預算之際,讓預算符合《財劃法》精神,儘速下放至地方,以利地方預算編列與業務推動,不應影響現行法令的推動、預算籌編以及地方政府行政業務的運作。

林茂盛十三日下午出席政院財劃法交流會。他說,依新版財劃法,宜蘭縣明年統籌分配款,約可分到一百九十億元,較今年增加一百二十八億元,不過一般性補助款卻短少近一半。

至於原用於彌補地方政府財政差短的「一般性補助款」轉變為類「類計畫型補助」,地方政府須提出計畫才能獲得中央部會的審核與核定。此舉違反財劃法第30條「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不能低於前一年度額度」的規定,宜蘭縣一般性補助款從今年的九十四億元,下降為明年的四十五億元。

林茂盛表示,財劃法第16條之1第3項定義很清楚,且《行政程序法》第7條及第10條規定,行政行為應有助於目的達成,且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目的。而不是逕自裁量,導致離島統籌分配稅款不增反減,且三百四十五億元仍需待修法後分配,是不符合法條精神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