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現為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前總隊長李健育,涉嫌利用辦公時間及外縣市出差等機會,對三名女秘書及一名女學員猥褻、指侵,多人懾於他是機關最高長官被迫隱忍,台中地檢署今年六月依強制性交等十罪起訴他,痛斥李敗壞官箴;法院羈押三個月後,十二日裁定九月十六日起李再延押二月,可抗告。
起訴書指出,李健育一一一年六月和女秘書到連江出差,卻在公務車上摸她腹部、手伸入衣服,不顧對方制止竟抓頭強行舌吻十幾秒,隔年二月李在環境督察總隊台中辦公室內,亂摸女秘書上胸、鎖骨,就連搭高鐵出差途中,大膽在車廂內用手指伸進對方襯衫扣縫處戳胸,六月到花蓮公務行程下榻飯店期間,從後環抱女子上胸、頭靠她左肩,女子懾於李男總隊長的權威,隱忍屈從多時。
由於李同時性騷多位女秘書,還會伸鹹豬手從其領口進入內衣摸胸、正面環抱強吻,或在公務車後座掀開對方衣服,強壓頭部靠近親吻,還用手嘗試進入女子褲頭,到外島出差住民宿時,用雙手抓扶女子頭強吻。
四月二十一日,李男趁一名女學員拜訪時,邀她到個人休息室內,卻手解開其襯衫扣子摸胸,不顧女子反抗還用另一手伸她褲頭指侵、強吻;李男多年持續侵犯四名女子,被害人忍無可忍向上反映、報警,遭檢警拘提,訊後依強制性交等罪嫌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