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鴻推展合作經濟 公聽會研訂自治條例

市議員林智鴻於高雄市議會召開高雄市發展合作事業自治條例制定草案第二次公聽會,廣邀產官學界共同研商,提出具體的政策建議。(記者吳文欽攝)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林智鴻廿四日於高雄市議會召開高雄市發展合作事業自治條例制定草案第二次公聽會,廣邀產官學界共同研商,匯集各方專業意見,提出具體的政策建議。

林智鴻表示,公聽會針對四大議題展開討論包括:一、行政機關如何永續推動合作經濟;二、如何解決合作社融資困境;三、公私部門如何協力合作、推動育成與輔導機制;四、對自治條例草案的修正意見。

林智鴻指出,過去工業革命時代有大量的經濟發展,導致貧富差距擴大,十九世紀開始合作社經濟逐步誕生,聯合國也明確支持合作社經濟,強調合作社在推動可持續發展、消除貧困和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方面的重要作用。

他說,秉持「自助、互助」的精神,國家在憲法與法律上已有相關保障,希望進一步在地方推動自治條例,廣邀關注合作社經濟發展事務的各項專家,與市府各局處對話、交流互動,共同討論訂定自治條例,讓合作事業發展有明確法源依據,並透過民主機制確保合理分配,與全球永續發展接軌。

林智鴻強調,當前全球正面臨地緣政治風險升高、供應鏈重組、能源轉型與數位化挑戰,在這樣的國際格局下,城市治理不僅要關注國防安全、經濟發展與外交合作,也必須強化基層經濟與社會福利,讓弱勢族群能自立自助,共同面對轉型挑戰。

林智鴻認為,唯有透過立法,賦予地方政府穩固的法源依據,才能克服行政規則延續性不足的問題,讓合作經濟在高雄紮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