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警槍殺判無期 哽咽認罪求輕判

侯宏典於111年間,因土方利益糾紛於東石鄉某土地公廟槍殺從事土方掩埋生意的張姓男子,一審遭判無期徒刑。              (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嘉義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於一一一年間,因土方利益糾紛於東石鄉某土地公廟槍殺從事土方掩埋生意的張姓男子。一審認侯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侯不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十月一日召開辯論庭,侯出庭哽咽認罪,稱自始無致人受傷或死亡意圖,已賣房與死者家屬和解,請求二審從輕量刑。

一一一年一月五日晚間,嘉義警方於東石鄉某土地公廟發現綽號包子的掩埋業者張嘉恩被發現倒臥車內,右太陽穴中彈,經送醫最後仍傷重不治。

檢警循線追查發現同日稍早,從事土方事業的前偵查佐侯宏典與張等發生駁火,侯、張雙方人馬互射間張頭部中彈,駕駛車輛也失控自撞,侯等發現生命垂危立即逃逸。警方事後追查侯到案,並依殺人等移送法辦。

一審認改造手槍,確認為侯使用,依殺人、槍砲等,判處侯宏典應執行無期徒刑,併科罰金五萬。

侯上訴二審,台南地院一日召開辯論庭,審判長詢及檢方起訴內容及罪名,侯現場哽咽認罪,請求二審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