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新制上路 航港局籲盡速報備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航港局指出,船東責任保險(P&I)審查新制將於一一四年十月十五日起實施,呼籲船東儘速完成向 P&I 新制合規保險人投保作業 以免 影響船舶進港程序,未能投保合規保險人之船舶,應儘速向本國銀行辦理保證金定存單及設定質權作業。

航港局說,目前已有百分之九十七 的船舶保險符合新制要求,航港局再次呼籲船東儘速向符合新制規定之保險人投保 P&I 保險,以免影響船舶進港作業,若未投保合規保險人之船舶,應儘速向本國銀行辦理相關作業,併附既有 P&I 保單向航港局提出申請,以利後續審查。

航港局指出,依新制規定,申請進出我國商港之船舶,應向國際船東互保協會(IG P&I Club)、我國保險公司,或具國際信評機構(標準普爾、穆迪、惠譽、貝氏)評等達 BBB(含)以上之保險人投保 P&I 保險,船東可透過「MTNet 首頁/公開服務/船東責任保險公司」查詢合規保險 人 名 單 ( https://im.mtnet.gov.tw/IM10/IM100418/Default)。

此外,針對已向國際信評機構申請評等但尚未取得結果之保險人,若於十月十五日前提出相關證明並經航港局確認,將暫同意其承保船舶進出我國商港至一一五年四月十五日止,但若屆時仍未取得 BBB(含)以上評等,將取消其承保船舶進港資格。

航港局表示,倘船東投保的保險人具有四大國際信評機構(標準普爾、穆迪、惠譽、貝氏)BBB(含)以上信用評等,而未列入保險人名單者,業者得檢具證明文件並經航港局查證後,將符合條件之保險人納入名單,非以目前公告名單為限。